1.参赛团队必须自力骑、走或跑完全程。
2.参赛团队在物资方面除赛事所供应的以外应自给自足,在比赛期间必须全时间携带所有赛事所指定的必备物品。
3.参赛团队只可在自行车比赛时在检查站接受自行安排的支援队的协助。除非遭遇紧急情况,否则在检查站以外的其他地点,一律不得提供支援。
4.严禁陪跑、陪骑员支援参赛选手。为避免误会,在比赛路段期间不准许有任何非参赛者陪伴参赛者。
5.参赛以小组为单位,每组4人、组内必须包含1名以上异性选手。
6.补给点提供的食物饮料,只供参赛者享用。
7.参赛服必须穿戴整齐并将号码至于外侧,于任何时间均清晰可见。
8.参赛者退出比赛,必须通知最近补给点的负责人员及签署退出表格(遇突发事件或发生人身伤害等不可预计因素除外)。
9.参赛者在比赛途中需要救护协助,应拨打救援电话号码,与组委会联络,组委会将随时服务参赛者。
10.参赛者应紧随标示赛道前进,严禁另走捷径,参赛者若被发现违规,将被取消资格。
11.比赛期间,参赛者必须全时间携带各项指定装备,主办机构可能会随机进行装备检查。装备不全的参赛者,可能会受到额外计时以至取消资格等处分,视乎违规严重程度而定。
12.参赛者必须于所有时间遵行打卡点负责人员及赛道裁判员的方向指示。若参赛者于打卡点关闭时间前仍未到达,必须根据指示退出比赛。
13.参赛者不得在沿途乱扔垃圾。
14.参赛者不得破坏或骚扰任何植物或动物。
15.参赛者不得服食禁药或违规药物。
16.参赛者须对其支援人员的行为负责。参赛者支援人员必须遵从主办机构职员和负责人员的一切指示。支援人员如有违规或作出不当行为,参赛者可能会被处分或取消参赛资格。
17.支援人员必须遵守所有工作人员的指示,譬如按要求在工作区域腾出空间。主办机构对支援人员的安全或行踪概不负责。
18.违反以上规则者可能会招致额外罚时或取消参赛资格等处分,是否处分、如何处分由组委会全权决定,不设上诉。
19.参赛者应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无论任何时候应顾及路径的其他使用者。如遇其他参赛者受伤或不适,应加以援手。参赛者为协助受伤或不适的其他选手而耽误的时间,将在其完成时间中扣除。
20.主办机构保留酌情修改比赛规则、路线及/或其他安排的权利。
(三)处罚
违反任何一项比赛规则有可能会受到计时处分或被取消参赛资格,取决于其严重性,任何处罚或取消资格均由赛事作最终决定。
违反下列事项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1.没有携带指定装备中的任何一项。
2.走捷径或不根据赛事比赛路线比赛。
3.非参赛者陪跑或乘坐交通工具。
4.他人代跑。
5.阻碍或导致其他参赛者受伤。
6.服食禁药。
7.更改或破坏比赛路线指示牌。
8.破坏或骚扰任何植物或动物。
9.不展示参赛号码。
10.打卡点关闭后仍继续比赛。
11.不遵守赛事、裁判及工作人员及义工的指示。
12.辱骂赛裁判、工作人员及义工。
将号码布给予其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的号码布。